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琉璃瓦传统制作技艺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遗名录

据介绍,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于2013年启动,今年文化部组织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全国各地申报的1111个项目进行了审议,最终确定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298项,其中新入选151项,扩展项目147项,山东省共有17个项目入选。公示名单显示,本次推荐的项目名录包括民间文学、传统音乐、传统舞蹈、传统戏剧、曲艺、传统体育及游艺与杂技、传统美术、传统技艺、传统医药、民俗等十大类别。

据了解,大庄琉璃瓦制作技艺是用当地粘土塑型、挂釉,进而烧制的用于宫廷及庙堂装饰的多彩琉璃瓦当制造工艺。该琉璃瓦厂家由明武宗为朱氏窑户特赐的“裕盛公窑场”演变而来,迄今已有600多年历史,采用朱氏传统工艺,其系列品种主要有宝顶、大吻、屋兽人物、方脊、沟头滴水、连砖。琉璃艺术品有望君归、菊花、荷花、水草、松竹等、集宫廷建筑和庙堂建筑的富丽堂皇、庄重威严为一体,成为宫廷建筑和庙堂建筑的标志性特征。

1008年,宋大中祥符年间,朝廷下令把山西朱氏窑户的长支迁至曲阜城西,设窑场烧制黄色琉璃瓦,以满足曲阜孔庙扩建之需,琉璃瓦制作技艺开始在曲阜传播。1512年,明正德七年,明武宗特赐朱氏窑户为“裕盛公窑场”,朱氏制作技艺得以世代相传。1949年,原“裕盛公窑场”改为“曲阜琉璃瓦厂”。朱氏第十二代孙朱玉良、朱玉海为琉璃瓦制作技艺的传承做出了积极贡献。该技艺比较完整地保持了传统的手工烧制工艺,对于古代建筑装饰材料的研究、利用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,为文物保护提供了可知借鉴的技术参数,具有较高的社会文化价值。